有些当财务的朋友应该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即是对方公司会要求先给他们开发票后再付款,那么当我们碰上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去解决呢?下面一起跟着易代账小编来看一下。
如果对方要求了,可以先给他们开发票,但注意,财务人员在开发票前一定要要求对方的财务人员写一个“票据收到,但款项未付”的书面证明,还要盖上对方企业的公章和财务章,这样就有效的规避了对方想借此赖账的法律风险。
倘若对方企业并不同意签下这样的证明,债权人可以考虑通过录音的方式,使其说明该笔款项未付。
这些证明必须要在未开出发票前签订,若开了发票才签这个证明,很难保证对方企业是否会承认未付款的事实,最后也只能靠运气了。因此各位财务人员也要清楚,未收到款前一定不能给对方开发票,即使对方要求了,先开发票再付款,也要做好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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