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税是我国纳税人的一个义务,而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有权进行催缴,同时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欠税作了如下规定:
根据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根据四十九条,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第五十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以上的三条法律法规就是对欠税欠款的纳税人实施的措施,希望各位要注意,以上即是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注代账软件官网,了解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