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过公司的朋友都知道,如果决定不经营了是要到工商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的,我国行政机关为了达到效率至上的目的,推行了公司简易注销的注销程序,简易注销比普通注销在条件、流程、资料以及时间等方面都比较快捷,只要是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选择简易注销,不过有朋友说为什么他不能办理简易注销,那你来看看下面的几个条件里,有没有接触到其中一条:
(一)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名单或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还未移出的;
(二)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时间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四)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五)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六)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该适用于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况。
注意:按“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以及已经办理清算组备案的企业暂时不适用简易注销,仍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以上的几个条件都会对企业进行简易注销有所影响,若含有其中一条,都不可以办理简易注销程序,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关注易代账官网,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