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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易代账: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时间:2020-04-26 16:43:55 点击: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每个会计人员都要会的知识,那发生什么情况才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呢?下面用友易代账小来说一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第十三条与第二十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所称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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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若发生了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规定可以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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