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是不一样的,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以上的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及共担风险的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当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不可以随便退伙的,必须要满足条件才可以,具体跟着用友易代账小编一起来了解。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同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只要有满足以上其中一条,合伙人即可退伙,不过若有债务问题,合伙人要在退伙前完成债务问题。用友易代账就介绍到这边,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